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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净月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08-08 09:40

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社区公益性岗位队伍,提高为民服务质量,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,促进民生发展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字[2015]97号)、《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发[2022]10号)相关规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计划


净月街道14人、永兴街道14人、福祉街道10人、博硕街道8人、彩织街道4人、德正街道16人、德容街道18人、玉潭镇6人、新立城镇5人、新湖镇5人,共100人。


二、报名条件
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

2.身体健康,熟悉计算机操作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;


3.要热爱公共服务事业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开拓进取,无私奉献;


4.初中以上学历。


三、招聘范围


具有长春市城区、开发区城镇户籍(不含九台区和双阳区)并居住在净月高新区人员以及原净月高新区户籍失地农民,且经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下列人员:


1.下岗失业人员。指城镇户籍中,原国有(含厂办大集体)企业下岗失业人员。


2.大龄失业人员。指城镇户籍(原则上按户口薄首页住址为准,下同)人员中,女性年满40周岁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。


3.零就业家庭成员。指城镇户籍中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。


4.低保失业人员。指城镇户籍人员中,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。


5.失地农民。指依法被县级以上(含县级)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,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,并且能提供城镇住房产权证或居住证明的。除玉潭镇、新立城镇、新湖镇以外,其他7个街道认定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招录比例不超过50%。


6.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。指城镇户籍人员中,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(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)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包括专科、本科和研究生。


注意:非净月区户籍但居住在净月区的下岗失业人员、大龄失业人员、零就业家庭人员、低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净月区居住证明;距离享受优惠政策不足一年者不在招聘范围内;从事个体经营、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,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、股东(合伙人)、监事、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均不在招聘范围内。


四、人员管理和待遇


(一)公益性岗位实行“谁用人、谁管理、谁考核”的管理原则,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《净月高新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》和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聘任、使用、考核、退出等管理工作,凡违反相关规定、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等不适合岗位要求的,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即行终止协议。


(二)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。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,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续签,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(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)。


(三)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,缴纳社会保险。


注:公益性岗位协议不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。


五、报名办法


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

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及报名时间:8月8日至8月12日,上午8:30-11:00时,下午13:00-16:00时。


报名地点:净月区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


(二)报名材料:


1.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;


2.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;


3. 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及2、3、6、7、9页复印件;


4.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;


5. 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


6. 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共同生活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及2、3、6、7、9页复印件;


7. 失地农民需提供净月区内城镇住房产权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
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2份。


六、招聘考试


本次招聘采用“面试”的方式进行。考试具体时间、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。


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,不得作为拟聘人选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,并当场公布。


七、确定人选


在考试合格人员中,根据面试成绩,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。空余岗位根据成绩高低统一调剂。


八、公示


考试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,在长春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“净月人社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,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;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签订《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》。


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,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,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;需要递补的,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
九、特殊说明


由于隐瞒相关就业、失业情况的,经核实不予录用,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,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依据审计部门要求全部退回,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。


十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

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“净月人社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落实防疫措施,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,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也将通过“净月人社”微信公众号发布,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。


咨询电话:


净月街道:84333510


永兴街道:80600778


福祉街道:81132756


博硕街道:84519105


彩织街道:85233329


德正街道:80522209


德容街道:84737109


玉 潭 镇:84520749


新立城镇:84519883


新 湖 镇:84518259




       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
          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8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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